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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4年新葡3522新地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5-05 16:27:45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,鼓励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,根据《新葡3522新地址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(暂行)》院发〔2010〕23号文件精神,开始启动2014年新葡3522新地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

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时间:2013年5月5日—6月9日

 

二、评选范围:

在新葡3522新地址注册学籍的2014年毕业学生

  

   三、 评选流程:

1、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,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新葡3522新地址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;班级评议个人申请,并向学院推荐参评名单;

2、各学院院务会审议推荐名单,公示(不少于3天)无异议后,于5月26日之前向学生处报提名人选;

3、学生处审核各学院提名人选,向校长办公会提交候选名单;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获奖名单,并公示评选结果(不少于5天),市级优秀毕业生上报市教委审批。

 

四、评选等级及比例:

优秀毕业生评选分为新葡3522新地址优秀毕业生(以下简称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)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(以下简称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)两类,校级优秀毕业生占全校应届毕业生的10%,市级优秀毕业生占全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%。

 

五、评选要求:
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、广泛动员,要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与加强学风建设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起来,认真组织实施。

2.评选过程中,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把关,严格标准,按程序进行。

3.制定补充评选办法的单位,要及时向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备案,并负责对补充规定进行解释。

 

六、报送材料:

1、《新葡3522新地址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(样式见附件1)

2、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样式见附件2)

3、《新葡3522新地址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样式见附件3)

4、《关于报送新葡3522新地址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函》(样式见附件4)

5、《新葡3522新地址优秀毕业生名册》(样式见附件5)

七、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周老师    电话:80794402

纸质版报送地点:2号楼3005室

园林学院就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

 

请有意申报的同学自行下载填写相关附件,并在5月16日(周五)上午10: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王泽亮(201220531202)的站内信箱,同时将纸质版交到2号楼3005办公室。

附件.doc

注意: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填写附件1、3、5

           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填写附件1、2、5

           同时申请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填写附件1、2、3、5